近来有媒体报道,赵薇在北京三里屯一餐厅,指使司机殴打一孕妇。被打者是因为“军旗装”事件辞职的《时装》杂志原策划邹雪,已经怀孕8个月的她称被人“扇了几个耳光”。
目前双方都通过媒体发表声明,针对对方的说法,一个说“混淆视听”、一个说“很滑稽”,打开了“口水仗”。这与正在进行举证拉锯战的“赵饶”论战颇有几分相似。目前赵忠祥和赵薇及其代理人都做了同样的选择:让法律说话,以澄清事实。但是即使证明这些“丑事”都是无中生有,也无法彻底消除在读者中的负面影响。
“零点嗑药”、“张默打人”、“皇阿玛性交易”等等,或真或假,娱乐圈里总是“丑事”不断。无法回避,娱乐圈是非多多,有人确实失足跌倒,身败名裂也是咎由自取。爆出“丑事”不可怕,它给人警醒,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,最终能减少“丑事”的发生。但是与此同时,随着“丑事”的层出不穷,隐约间,有些东西似乎开始变味。
一些当事人不约而同地舍近求远解决“丑事”。“程序”之一是有事先找电视台,无论是经济纠纷还是肢体冲突,只要是和明星沾边,不少“受害人”总在第一时间找来电视台,散布消息、煽动情绪;第二步是利用网络,专题新闻板块成为论战互揭的战场,这里有深度、有广度,还有更重要的人气,能够扩大影响;最后才是上法庭,几经周折之后,终于回复法制社会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。这样的“程序”脱不了“炒作”的嫌疑。
“炒作”不是什么新鲜事,但是并不是事事都能炒。有些事,炒作能借舆论之力,扭转力量对比,对抗明星,推动事件解决;而有些事,特别是“丑事”,本身就是“可燃物”,你还别有用心,加上“混淆视听”、“很滑稽”的“事实”进行猛炒,那样不仅事情解决不了,更糟的是,拿“丑事”说事,往往最终引火烧身、玩火自焚。